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

章程和公司法一样,* * *承担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界定清楚,不能做出各种理解。一般是董事会提出修改意见。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的经营和章程的执行、变更有较好的了解,能对章程的修改提出积极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第109条规定,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但修改章程事关公司发展大局,会议期间不得临时提出。

1,合法性。合法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修改程序和效力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任何公司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无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都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客观,与现实相符。

3.自主。意思自治主要体现在:第一,公司章程作为行为准则,不是国家制定的,而是公司自己依法制定的,是公司股东一致表达的结果;第二,公司章程是法律之外的行为准则,由公司自己实施,不需要国家强制来保证其实施;第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只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具有效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4.开放性。开放主要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应当向投资者公开,还应当向包括债权人在内的社会公众公开。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并置备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