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将土地作价入股成立一家新公司。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投入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允价值计价,公允价值与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的差额(税费应已计入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缴纳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依法应当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就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订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