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法律主观性:

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辞退函,然后根据不同的辞退理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或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在合同期满时被辞退,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无需赔偿。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没有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应当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计算期从用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