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
问:中国保监会今天正式发布了《中国寿险业体验生命表(2000-2003)》。总共有两份文件。你能先介绍一下文件的主要内容吗?
答:这个生命表是以分别发布和使用生命表的形式发布的,即《关于发布中国寿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年)的通知》(保监会2005117号)和相应的《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使用生命表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会200565438号),前者正式发布了新的生命表,后者规定了新生命表的一些政策问题
1,保险公司自行决定定价的生命表;
2.计算保单现金价值的生命表采用定价生命表;
3.保险公司在评估法定准备金时必须采用新生命表;
4.新的生命表使用政策将于2006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生效。
问:能否介绍一下编制新生命表的背景?
答:1995年中国出版的《中国寿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以下简称原生命表)是我国第一个经验生命表。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保险公司的承保体系也逐渐建立起来。未来保险消费者的寿命在延长,原有的生命表已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要求。
同时,寿险业的快速发展也具备了编制新生命表的条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在过去的1和10年中,业务发展迅速,积累了大量的保险业务数据。
2.保险公司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数据质量也大幅提升;
3.精算技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死亡率分析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
基于多方面的考虑,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和组织下,编制新生命表的项目于2003年8月正式启动。新生命表编制完成后,于2005年6月5438+065438+10月02日通过了以著名人口学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为首的专家评估会的评估。
问:新生命表的构成是怎样的,与原生命表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新生命表包括两套四表,即非养老金业务男女表和养老金业务男女表,简称“CL(2000-2003)”。其结构与原生命表相同,但取消了混合表。
非养老金业务之所以不同于养老金业务,是因为从整体上看,投保养老金的人死亡概率小于投保非养老金业务的人。
本次非养老金业务表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6.7岁,比原生命表高3.1岁,女性平均预期寿命为80.9岁,比原生命表高3.1岁。养老金业务表中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9.7岁,比原生命表高4.8岁,女性为83.7岁,比原生命表高4.7岁。
问:最近有不少媒体报道了新生命表,其中称新生命表的发布将是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我不知道怎么理解这句话。
答:这和新生命表的用途有关。新生命表只会用于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寿险公司的定价可以基于新生命表或其他生命表。这意味着寿险定价的三要素:利率、死亡率、费用率中,死亡率因素将完全由公司决定。放开定价生命表后,公司可以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地区、不同投保群体、公司不同承保技术或市场策略的需要,采用不同的生命表。同样,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可以从不同的公司得到不同的报价。因此,新生命表的发布是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问:那么,新生命表对寿险产品价格有什么影响?
答:我刚才提到,定价是市场化趋势,不同公司、不同地区、不同投保群体、不同产品受到的影响不同。因此,新生命表对寿险产品价格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分析。
1,以定期寿险为代表的保障型产品
总的来说,新生命表的寿命比原生命表长,死亡率更低。如果寿险公司的定价遵循这一趋势,保险产品的价格应该会下降。但对于被保险公司认为死亡风险较高的人,价格反而可能会上涨。
2.对死亡率不敏感的储蓄产品。
目前市面上很多储蓄产品的价格对死亡率并不敏感。这些产品的价格变化会很小。
3.以终身年金为代表的年金产品。
总的来说,新生命表的寿命比原生命表长。对于年金产品来说,意味着保单进入缴费期后,保险公司需要缴纳的年金时间更长,缴纳的费用更多。如果寿险公司的定价遵循这个趋势,年金产品应该会涨价。但要注意两个因素:一是定价生命表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涨价或不涨价,这样市场竞争的压力至少会压缩涨价的空间;第二,在新生命表发布之前,保险公司早就意识到了寿命延长的因素,实际上已经在定价中增加了一个安全系数。另外,死亡风险不同的人,情况也会不同。
说了这么多,在这里提醒消费者,第一,不要相信市场涨价的传言,在新生命表实施前,购买自己不需要的产品。其次,新生命表实施后,购买保险产品时要货比三家,综合考虑公司的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
问:编制和使用新生命表的意义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点:
1,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风险。
生命表广泛应用于寿险产品定价、现金价值计算、准备金评估、内含价值计算、风险管理等方面。如果死亡率估计很高,年金产品会亏损;死亡率估计低的话,保障类产品就亏了。因此,准确的生命表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和条件。
2.科学的生命表有利于推动寿险产品的创新。
新生命表更加科学,符合我国目前的人口状况。将作为寿险监管、寿险公司责任准备金考核的标准表和寿险产品定价的参考表,也可作为其他相关研究和预测的依据。这种生命表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产品创新:第一,给公司定价权,可以促使公司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开发不同的产品;二是有效防范了养老金产品的风险,增强了公司提供养老保险的信心,有利于鼓励产品创新,尤其是年金产品和长期护理产品的创新。
3.新生命表的发布和实施是我国寿险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问:这个生命表项目有什么特点?
答:这个生命表项目历时两年多才顺利完成。我们回顾并总结了该项目的三个主要特点。
1,高水平的准备
该项目是寿险行业内部生命表的编制,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2005年6月5438+065438+10月12日,由中国著名人口学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担任生命表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一致通过了《中国寿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生命表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新版生命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生命表编制技术成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2.繁重的工作量
数据来源于国内经营时间较长、数据量较大的6家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新华、泰康、友邦。6家公司已提交超过6543.8亿份保单记录,占全行业同期保单总数的98%以上;这是全世界编制生命表历史上最好的数据之一。
技术团队筹备历时一年半,制定了全面可行的数据采集方案并进行试点。两级数据验证确保数据质量。最终所有数据都通过了验证,符合生命表编制的要求。所有计算均采用单一方法,以确保精度。
3.组织效率高,编写成本低。
保监会牵头,全行业参与,特别是六大寿险公司充分发挥团结奉献精神,高效负责地完成了数据收集整理工作。项目成本很低,所有参与项目的人都是自愿工作,不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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