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需要股东会三分之二通过。

法律分析:为关联企业担保应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章程有约定担保限额的,不得超过该限额。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表决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的过半数通过。1年内上市公司担保超过总资产30%的,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以及单笔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量有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