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和分红怎么填?

大股东和分红是指纳税人申报投资比例的前10名股东的信息。

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应填写如下:

1.股东姓名;

2.证件类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

3.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4.投资比例;

5.当年分配的股利;

6、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金额;

7.国籍;

8.纳税人股东人数超过65,438+00的,将剩余股东的相关数据加入“剩余股东合计”一行;

9.纳税人股东为非居民企业的,可不填写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公司股东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股东出资声明;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和委托期限;

4.章程的修改;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变更登记许可通知书》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的有关登记机关批准变更的证明;自然人向公安部门提交的证明;

6.新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的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综上所述,主要股东和分红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允许错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