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股东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从民事角度看,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从民事角度,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通常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常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协议,只要是依法签订的,没有法律上的合同无效,就是合法有效的。无论是工商局备案的协议,还是内部股份协议,都是合同。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没有取得股东会决议,那么本协议对公司没有约束力,受让方只能向转让方追偿损失。取得股东决议,但未办理工商备案的,当事人享有股东权利,但不能对抗第三人。比如以股东名义签署的相关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转让方以股东名义的行为在法律上继续有效,因此应当先赔偿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再向转让方进行追索。因此,股东大会内部协议应当由股东签署。协议的签订,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办理,都是有效的,但前提必须经过协商,表明股东的真实意愿,这样协议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如果更改协议,必须召集所有股东亲自进行更改,所以从民事角度来看,该协议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