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领导私分公司钱怎么处理?
如果是国家的钱:
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货币(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已经由公司、企业等单位占有、管理的财产,也包括单位有权占有但不占有的财产,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所拥有的债权。就财产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东西,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是私房钱,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可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