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根据《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实施细则》,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每家最高给予25万元奖励。对首次符合条件、经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非标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654.38+0.2万元;符合条件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企业,每家给予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奖金。迁入我市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我市当年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政策。

备注:目前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分为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两部分。规模以上工业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下的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