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销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申请注销前,应当进行公司清算,清算结束后,可以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结束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并准备以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的《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名,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应当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会主席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的部门提交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登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5.带有取消通知的报纸样本;

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认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注销步骤:

清算

公司在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前,必须依法进行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处理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的清算,不论其性质如何,均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成立清算组。

2.进行清算。

清算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关闭公司未了结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并提交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费用、应付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付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结束清算工作。

清算完成后,可以进行注销。

注册

在注销过程中,公司需要到以下七个部门或机构注销相应的账户:

1.社保局:查是否有未缴纳的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户。

税务局:检查是否有未缴纳的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税和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要在报纸上自行刊登,宣布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备案注销,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银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基本银行账户和其他账户。

6.质监局:去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证照,比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印章本身可以不上交)。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过批准的,或者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过批准的事项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

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 * *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已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条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请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有效性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任职、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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