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担保行业数据
担保业务包括直接担保和再担保,其中直接担保包括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003010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按担保对象可分为贷款担保、债券发行担保和其他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主要包括诉讼保全担保和履约担保。
再担保是指为保证人设立的担保。其基本运作模式是原担保人以支付再担保费为代价,将部分担保风险责任转移给再担保人。再担保包括比例再担保和一般连带责任再担保。
图担保业务分类
担保公司根据主营业务和定位可分为一般融资性担保公司、增信公司和再担保公司。
(1)融资担保公司
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融资性担保业务中,服务于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的,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遵循市场规律。
(2)信用促进公司
它以担保、信用衍生品和结构性金融产品的形式提供专业的信用增级服务。增信标的包括债券、贷款和结构性金融产品。增强信用公司与一般融资性担保公司部分业务的重合度,如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等。为实现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全覆盖,2019年6月颁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将未取得融资性担保业务许可证实际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增信公司纳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
(3)再担保公司
一般是由中央或省级财政出资,为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提供风险承担和增信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2015以来,为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国家大力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再担保公司作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和所辖融资性担保机构形成的三层组织体系的一部分,承担着更多的政策性职能。
事实上,符合一定条件的担保公司可以兼营其他业务,现有的很多担保公司也同时开展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业务。
表担保公司的分类与比较
截至2020年末,我国融资性担保余额为7182.49亿,同比增长21.74%。其中,前十大担保机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占比765,438+0.765,438+0%,比2065,438+09下降7.65,438+0个百分点,但集中度依然较高。
图2020年末前几大担保机构担保负债余额(%)
担保行业主要包括担保机构、被担保企业和资金供应商。其中,担保机构是担保行业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和担保业务提供者。目前,我国担保机构按性质可分为三类,即政策性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被担保企业一般是担保市场的需求方,也是担保业务的需求方;资金提供者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图片担保产业链全景
担保公司的运作是以风险分散理论为基础的。担保公司在融资过程中起到分散风险的中介作用。一方面,银行等债权人、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和融资产品的购买者,要求债务人通过提供融资担保,将自己无法承担的部分风险转嫁给融资担保机构。如果债券违约,担保公司需要赔偿,提高了融资资金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债务人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从担保机构获得担保,可以顺利降低融资成本,保证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担保制度下,担保人基于自己对债务人企业信用和反担保措施的判断和理解进行担保和收费,债权人基于对担保机构的权威和代偿能力的认可进行投资,从而形成了较好的融资活动闭环。
由于担保公司在业务上具有类似于保险和银行的特点,债务人违约导致的担保人赔付风险是担保公司面临的最主要风险。薪酬事件一旦发生,可能导致现金大量流出,影响公司财务和业绩。因此,担保公司在承接担保业务时,不仅适用风险分散原则,而且为多个不同行业、不同体量、不同性质的融资主体提供担保,可以通过分散化降低违约风险,建立充分的反担保措施和风险控制措施。
在业务流程中,担保公司在核保时,首先会通过充分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意愿来筛选客户。费率的确定没有明确的国家统一标准,由保证人和被保证人自主协商决定,但需要报同级物价部门批准。2006年,我国发布的“国发办90号文”曾经规定,担保公司的费率可以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0%的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目前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市政策性担保机构费率为1-2%,商业担保机构费率为2-4%。担保后的风险对策主要有反担保和准备金提取。公司在提供担保时,会使用抵押、质押、担保等反担保措施,增加客户违约成本,增强信用风险损失的覆盖面。补偿性违约后可以实现并收回一定的金额,风险准备金的全额提取也相当于风险发生时的缓冲。当赔付率(赔付金额/担保余额)低于准备金覆盖率(风险准备金/担保余额)时,公司将
图融资担保业务运作模式
目前,担保行业使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改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增强客户获取能力,优化业务流程,降低业务成本,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但从整个行业来看,数字化转型才刚刚开始,更多的机构只是处于接受电子化申请的阶段。中后期只有少数机构可以做业务准入、风险识别、在线授信、保险监控、保后管理。数字化转型依然任重道远。
区块链技术解决负担
保险业的信用问题
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帮助担保行业机构数字化转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市场与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等合作机构信息相互割裂,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无法共享,使得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急剧上升,赔付率和损失率不断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有限。迫切需要从运营模式和技术支持上寻找突破口。基于自身独特的优势,区块链理论上可以为融资担保增信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区块链具有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集体维护、可追溯等技术特征。,并构建了独特的信任机制,在数字经济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对于担保行业来说,可以在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项目管理、业务创新等方面为担保机构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并为担保机构带来纯信用担保的新模式。信任建立机制是通过去中心化实现多方交叉验证。在区块链系统中,所有信息都是按时间顺序链接的,每个块都指向前一个块,形成一个可以追溯到第一个块的链。因此,节点上的信息交换活动可以被查询和跟踪,从而解决担保行业的信用问题,并使每个区块上的每笔交易都是可搜索、可追踪和不可更改的。
电子保函——担保行业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典型案例
过去,在公共资源的交易活动中,企业必须缴纳现金投标保证金才能参与投标,申请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业务,但这种现场模式给疫情防控带来了严峻挑战。因此,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招投标工作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办函[2020]170号),其中提出加快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网上提交、网上核查。
电子保函是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应被保险人的请求,基于电子文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担保凭证。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电子担保平台,符合条件的担保行业机构可以申请对接。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的最后一公里,电子保函有着巨大的市场容量和广阔的前景。
融资性担保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稳定金融体系、促进普惠金融、分散金融风险等重要职责。所以离不开政策的引导,离不开国家财政的支持,尤其是2012之后的担保乱象,更需要国家机构的密切监管。
为此,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在经历了央行的监管、多重监管、省级政府的监管之后,目前的融资性担保行业采用联席会议制度。在中央政府中,由银监会牵头,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商务部等部委参与管理。地方层面遵循“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原则,由地方财政部门、金融办、中小企业局具体实施。在政策方面,各部委也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出台了各种政策进行适当的引导。
经过20多年的探索,我国担保行业的监管体系日趋完善,担保机构在明确的政策引导下,也会认清自身定位,积极参与支持小企业和支农。
政府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5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对融资担保的方式、条件、责任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担保主体。
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
1998是央行下发的,规定贷款企业在没有足够抵押物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第三方担保从银行获得贷款。
关于加强和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1999由央行发布,强调加大对中小企业倾斜,完善担保体系。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手续可以适当简化,贷款利率不能上浮。
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1999是国家经贸委发的,强调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预算救助和资产配置。担保体系分为国家、省、市三级,有担保和再担保,担保费控制在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
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2008年国家经贸委发布,强调政府对信用担保的资金投入,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三年。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担保机构准入制度,探索建立全国性再担保机构,促进企业间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发展;强调政企分开,市场化运作。
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
2009年由国务院发布,确定了担保行业的主管部门。由原银监会牵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共同成立融资性担保业务部际联席会议。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即2010令第3号)
2010由银监会、发改委、商务部、央行联合发布。明确了融资性担保公司向单一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向单一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5%,向单一担保人发行的债券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0%。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0财政部和工信部联合发布,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由中央预算安排,最高可达3000万。采取业务补贴、保费补贴、资金投入三种方式,明确了申请担保资金的制度条件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2011由银监会、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协调配套融资性担保法律法规体系。
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
2014由银监会、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纳入监管范围,整治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混业经营、违规经营。
关于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意见(43号令)
2015国务院发布,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回归支农,指出政府要发挥支持作用,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三农的能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政府、银行和银行参与建立可持续的商业合作模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1号。第683次)
国务院2017发布,明确担保行业准公共产品性质,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金融中介化,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行业的监管机制和责任,建立各级政府的风险分担机制,细化行业准入、运营、监管和法律责任等细则。
《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四大配套制度
2018由银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央行、国家监察局七部委联合发布。四个配套细则明确指导业务许可、担保责任余额计量方法、分类权重计算、风险控制指标、分级和各级资产比例、银债合作的基本原则和业务规范。
关于有效发挥政府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2019印发,强调以支持小企业支农为重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构建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担风险的合作机制,加强合作和资源对接,优化监督考核机制。
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银监会2019发行并从事债券发行担保和担保业务的增信公司,由债券市场管理部统筹管理。同时,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属地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其对相关业务的监管。
政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
财政部2020年发布,明确了政府担保机构的定义,对担保机构实行名单制。此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适当放宽盈利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
关于加强地方财政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2021发布,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行为,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控制担保风险,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
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公约
2013,13年6月,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中国融资性担保协会”,“行业自律”作为协会的职责明确写入中国融资性担保协会章程。
湖南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公约
2020年7月,为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湖南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担保客户、从业人员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公约。
湖北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公约
2021年8月,为推进湖北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信用文化建设,维护行业形象,建立有效的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工作机制,保障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序竞争和友好合作,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根据《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公约。
图行业综合财务指标
图形产业的历史估价
估值方法可以包括市盈率估值法、PEG估值法、市净率估值法、市净率估值法、P/S市净率估值法、EV/销售市净率估值法、RNAV重估净资产估值法、EV/EBITDA估值法、DDM估值法、DCF现金流贴现估值法、NAV净资产值估值法等。
图主要上市公司
图表指数市场表现
图索引的历史评价
图中保险的主要构成
涂军信担保主要成分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波动可能对融资需求、贷款机构的贷款能力和意愿、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产生影响。,并导致相关经济政策的调整,进而对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监管政策风险
未来,如果担保行业等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公司需要及时调整并充分适应这些变化,这可能导致公司的业务方向、领域或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或对部分业务的限制。
(3)信用风险
因担保人违约而导致的担保人代偿风险是担保行业面临的最重要、最直接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
因公司无法满足各种到期担保责任产生的资本要求,或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所需资金而产生的风险。
(5)市场风险
公司投资组合和抵押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随着公司投资资产的扩大,主要面临利率和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6)操作风险
由于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机制、决策程序和员工管理不完善或执行不力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近两年,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恶化,担保行业保险余额增速明显放缓。一般认为,担保业务规模与社会融资规模正相关,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增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担保规模扩张的速度。但是,自2019以来,担保业务股票的上涨速度开始回升。2020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284.83万亿元,同比增长13.3%。2017年至2020年12年,金融担保机构金融产品担保余额呈持续增长趋势。截至2020年12,金融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为718249万元。
图2015-2020中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趋势(单位:万亿元,%)
由于上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释放和担保机构业务结构的调整,全行业赔付规模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6月末,应收代偿款规模增加的金融担保机构有5家,包括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底,增长率分别为11.31%、11.56%和19.95438+0%。
图2015-2020金融担保机构理财产品担保余额(单位:亿元,%)
从赔付规模来看,赔付规模较大的担保公司为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众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收赔款分别为6543.8+0.273亿元和6543.8+0.299亿元。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属性偏政策性,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在宏观经济下行背景下赔付规模较高;众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高赔付主要是由于产业债担保客户赔付规模增加。未来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金融担保机构的代偿压力依然较大。
图2019-2020金融担保机构应收补偿金(单位:万亿元,%)
在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政策属性很明显。中小企业实力弱、资金压力大、违约风险高,需要外部支持,难以从银行获得信用贷款或直接发债。近年来,国家层面一直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提出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因此,一方面要求银行加大普惠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为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推出并推广担保制度,强调担保公司要发挥支持小企业和农业的政策性担保功能,降低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盈利要求,推动降低担保业务收费标准,适当提高“三农”小微贷款的风险承受能力。
1999,我国《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建立了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商业担保、互保为辅的一体化两翼担保模式。行业整顿后,商业担保数量大幅减少。目前只有汉华融资、武汉信用担保等几家。而政策性担保机构则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为企业融资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正外部性,但承担了远高于相应收益的适当风险水平。类别保险的业务特性和公共物品的政策属性形成了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
为了应对这种不匹配的风险收益水平,国家一方面免除营业税和准备金税前扣除,通过财政补贴和注资补偿融资性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另一方面,建立了有效的三级风险分担机制,即“国家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地方融资担保机构”。
图中国三级担保体系
部分地区还将县级担保机构纳入体系:2018年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册资本66100万元,主要用于覆盖省级担保机构,分散不同层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省级担保公司向上对接国家担保基金,向下与市级或区级担保公司合作,完善区域担保体系:安徽担保2018成功对接国家担保基金,成为首家加入全国融资性担保体系的省级担保公司;随后,多家省级再担保公司陆续加入进来。截至2020年6月底,国资基金再担保业务已覆盖30个省份、1.800多个县区,业务规模超过5221.90亿元,担保户数超过31.34万户,三级风险共担体系建设到位。据有关人员测算,该基金未来三年可提供约5000亿贷款担保。
表中国现有担保机构类型分布及特点
目前,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以国有担保机构为主,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共同发展。其定位于服务小微企业,降低其融资难度的初衷并未改变。2017年至2019年,金融产品担保余额占前十大金融担保机构市场份额的比例分别为83.89%、83.45%和78.82%,总体呈下降趋势,2019年以来下降幅度较大;2020年65438+2月占比71.71%,较2019年末进一步下降。但行业集中度仍然较高,业务集中在全国性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大型省级平台融资性担保机构,2017-2020年前十。
图截至6月5438+2020年2月前十大金融担保机构担保负债占比(单位:%)
担保机构业务发展趋于平缓。
担保机构业务发展趋于扁平化,新设立的担保公司多为省级担保公司。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或解决区内发债困难的途径之一是强化担保机构的政策性职能。
考虑到目前国家倡导普惠金融,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家将积极支持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短期内间接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将增加,债券担保业务增速将趋于平缓,担保责任总体余额将增加。受市场波动因素以及部分大型担保机构放大倍数接近监管要求的影响,预计未来整体行业发展仍将保持稳定。
受近期政策和外部信用风险上升的影响,担保公司单一客户集中度将进一步下降,行业集中度将维持目前水平。以债券担保业务为主的金融产品担保机构的客户质量将逐步向上迁移,担保机构的业务将进一步向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收缩,区域集中度将更加显著。
省级平台担保公司积极构建担保体系。
一方面,省级担保公司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省内县级担保公司合作建立三级担保体系,进一步优化省内担保体系。全省担保机构率先积极发展小微三农担保业务,有效解决小微三农融资难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在外部信用环境逐步暴露的背景下,从事债券等金融产品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加大了对现有项目的风险排查频率,对新项目更加谨慎,整体经营压力加大。担保机构急需调整低层次客户结构,业务量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整体来看,在省内政策支持力度较大、被担保客户质量相对较好的情况下,区域经济较强省份的担保机构整体信用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
企业违约风险依然较高,金融担保机构赔付压力依然较大。
目前一方面,由于担保业务规模逐步增长,虽然间接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会有所增长,但考虑到在政策引导下费率有所下降,同时监管加强了对担保机构资产分类的要求,以保证其流动性,委托贷款业务规模有所下降,整体盈利规模增长有限。
另一方面,由于当前宏观经济下滑和新冠肺炎疫情的综合影响,外部信用水平有所恶化和下降。2020年以来,债券等金融产品出现多起违约事件。2021,违约风险还在增加。如果不排除集中违约量较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机构表外核销将会加剧。未来随着债券担保业务期限的增加,金融产品担保机构的利润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侵蚀。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金融产品担保机构资产减值损失总额比上年增加141.03%。
由Vero Photoart在Unsplash上拍摄的封面照片
相关问答: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如何收费,没有量化规定。这里是一家担保公司收费标准1,担保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年担保率5%。2、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10万元,年担保率4%;3.担保金额超过654.38+00万的部分,年担保费率为3%;4.按上述费率收取担保费不足2000元的,按不低于2000元收取;5.担保费由借款企业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银行放款前一次性支付给担保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九十四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占有而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让与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