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盟房产中介?需要什么材料?

设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一条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和资金;

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小学以上学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必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必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由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工商登记。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当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核合格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

第十三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