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虽然同为担保公司,但在设立和运作上有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设立审批程序不同。

2.业务范围不一样。

一般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只能开展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和与融资咨询相关的担保业务,允许以自有资金投资。除上述业务范围外,融资性担保公司还包括贷款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

3.对员工数量的限制是不同的。

一般担保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招人。但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部审计制度,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理制度,并对其管理人员有相应的要求。

4.监管程度不同。

一般担保公司没有严格的监管要求,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有严格的监管程序,监管随处可见,涉及设立、变更、运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凡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分裂国家的行为,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私人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依法应当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