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怎么办理?
同时,保证金的长期冻结和难以归还,以及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也限制了建筑市场的活力。为推动浙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通知》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短板,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
具体而言,《通知》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减轻建筑企业负担、发挥工程担保作用等方面的创新,颇具亮点和深远意义。
1,多手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明确“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的保函代替”。通知首先规定,从2020年6月30日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工程保函的形式支付,已经以现金支付的保证金可以用工程保函替代。一方面帮助建筑企业以较低的担保费替代全额保证金,另一方面也引入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欠薪风险防控,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齐头并进。
同样,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中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劳务费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单独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劳务费与其他工程款单独账户管理的基础上, 《通知》按专业制定了人工费基准比例,并有人工费比例浮动机制:在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方可按基准比例浮动。
通知还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推出特殊贷款产品。一方面可以减少专业工资账户无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为劳务费分成比例浮动机制提供参考。此外,为从源头上解决持续存在的拖欠工资问题,通知还从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行为入手,旨在通过落实《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解决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导致的拖欠“债务链”。
2、全面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通知》区分项目投资性质,从提高工程担保替代率和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两个方面减轻施工企业负担,保障企业自主选择。
首先,通知要求,新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自2020年6月30日起,要全面实行项目担保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幅提高项目担保覆盖率,到2020年9月底实现50%以上,6月底65438+2020年2月实现80%以上。
其次,通知在浙江省2065年6月438+07《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改革的意见》中政府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由10%降为5%、工程质量保证金由5%降为2.5%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2020年6月30日起新招标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50万元。同时,通知还鼓励其他投资项目相应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
此外,为解决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通知》正面要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排除、限制或拒绝施工企业以工程担保形式缴纳的四类保证金”,但也负面迫使企业实现自主选择: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排除以工程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视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充分发挥工程保证的综合作用。
为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作为建筑市场信用工具的作用,《通知》提出,建立健全信用与工程担保挂钩机制,以差异化缴纳保证金激励企业守信:一方面制定了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政策,另一方面, 还明确了相应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额度的失信情形。 通过倡导和保障守信行为,禁止和防范失信行为,工程担保也能更好地促进建筑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有效运行。
除了“项目担保+授信”机制建设,《通知》还要求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小额担保核查绿色通道,旨在充分发挥项目担保作为创新金融产品的作用。《通知》以风险管控体系为基础,指导各担保主体实现小额担保“最多跑一次”。未来基于科技的赋能,项目保障可能会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根本不跑”。某种程度上,这是对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和“探索发展非现场核验、核保、签单”的响应,也是对NDRC《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招投标工作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和“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的响应。
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六稳”“六保”中的作用,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政策,惠企减负。随着保证金改革政策的实施,乘数效应的叠加,预计到今年年底,浙江工程建设领域有望释放上千亿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