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工商预核准后,想变更股东,该怎么办?
工商机关在预先核准公司名称时,也要求申请人提供拟设立公司的股东,但股东名册不作为工商机关登记公司设立的依据。工商机关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设立进行登记。因此,拟设立公司的股东在名称预先核准后发生变更的,只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载明即可,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1,放弃名字,改名;
2.名称核准通知书到期后,重新核对新股东名称中的名称;
2.公司成立后变更股东。
扩展数据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通知书》,工商行政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2.工商行政管理局可在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要核实的除外)后,申请人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在股东变更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及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的程序后,我公司股东资格发生了变化。新股东将代替原股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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