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在武汉,想开外汇账户,用于贷款,必须先向外汇局申报!去外汇局需要带什么资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境内机构(含异地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关闭
申请材料:
境内机构首次开立经常账户时,应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部外汇账户管理科登记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然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华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均可);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均可)。
处理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已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无需在外汇局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2.已注册基本信息或已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3.变更开户行和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手续应直接在开户行办理。
4.外国企业在北京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在其注册地外汇局登记基本信息,然后持上述材料到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部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
处理周期:
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