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选择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6月65438+10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其中,2007年6月65438+10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施,上市公司必须选择执行,鼓励非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基本准则规范了财务会计最基本的内容,包括会计假设、会计要素、财务报表等基本内容和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明确了财务会计的详细准则。2013年财政部调整了一些具体准则,包括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等。

在日常工作中,上市公司必须遵循企业会计准则。非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可以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并鼓励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财政部于2011、10、18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和附则,第10章共90条,自2013 1起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模式上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在核算方法上有自己的特点。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减少了66个会计科目,简化了日常会计工作。特别是在税收规范中采用了更接近税法的计量规则,大大简化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以下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或其他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和子公司,这三类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