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股东是关联企业吗?
法律分析:两个公司的股东是关联企业。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相互关联的企业是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以由控股公司和下属公司代表。控股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形成主要在于干附属公司之间存在统一的管理关系。
法律依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第九条《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25%以上的股份,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第三方25%以上的股份。一方通过中介间接向另一方持股的,只要一方对中介持股超过25%,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介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的贷款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的50%以上,或一方贷款资金总额的65,438+0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独立金融机构除外)。
(3)一方超过半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能够控制董事会的高级董事会成员由另一方任命,或双方超过半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能够控制董事会的高级董事会成员由第三方任命。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能够控制董事会的一方至少有一名高级董事会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董事会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有在另一方提供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情况下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采购或销售活动主要受另一方控制。
(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受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存在其他关联利益,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1)项中的持股比例,但一方享有与另一方主要股东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庭、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