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金融最新资讯

中安在线讯记者从3月21日召开的安徽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三届二次理事会上获悉,2012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达到860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5.2%;全省物流行业从业人员达到654.38+0.8万余人,是吸纳社会就业的重要行业之一。全省物流业正处于传统物流向高端物流的转型升级期。

据悉,截至2012年底,全省规模以上第三方物流企业近300家,A级物流企业52家,成为引领我省现代物流发展的排头兵。中外运、中远、万宝等中央物流企业落户安徽。通冠物流、尚辉物流、万鑫物流等一批省属国有物流企业通过各种方式组建后,不断发展壮大。安得物流、永春物流、潮阳物流等一批民营物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我省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成分、多种物流模式、不同规模的物流企业竞相发展的格局。

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许表示,今年,省物流联合会将加强创新引导,推动我省物流业转型升级。在物流运营模式创新上,积极引导物流企业从功能单一、价格有竞争力的传统物流服务商向系统集成、合作共赢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转型,提升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不断拓展物流金融的深度和广度;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供应链物流服务;推动连锁配送企业物流与商流一体化发展,促进物流与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一体化运作;推动物流企业发展一体化、多功能、全流程的高端物流业务,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

高端物流业离不开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和推广。许说,“未来,物联网技术将进一步应用于产品溯源、在线调度管理、自动化物流配送、智能配送等领域,电子数据交换、货物跟踪、自动分拣、自动引导车、不停车自动支付系统等物流新技术将得到普及。”

什么是物流金融?目前还没有定性的概念。从供应链的角度,我们可以从广义和狭义来理解。广义的物流金融是指整个供应链管理过程中的融资活动,通过各种金融产品的应用和开发,有效地组织和调节物流领域货币资金的运动,实现商品流、实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机统一,提高供应链的运行效率,最终实现物流业和金融业融合发展的状态。狭义的物流金融是指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向客户提供商品和货币,完成结算和实现融资活动,并实现同步发展的一种状态。

物流金融风险

由于我国现行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的限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能收购物流公司,非金融机构不能提供金融服务),虽然物流金融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目前只有中远、中海等大型物流企业以“物流银行”的形式与各大商业银行合作。而且这项业务涉及众多市场主体,物流业务和金融业务的风险在物流金融业务中同时存在。目前在风险分担上没有达成对等、互利、相互制约的协议,金融机构、出质人、物流公司之间的风险划分关系不一致,各主体会片面强调、规避、转嫁风险,造成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等,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放大物流金融的风险。

我国物流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其经营风险不容忽视。由于产销供应链需要提供多元化服务,经营范围相对扩大,物流金融业务面临的经营风险也有所增加。

目前,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可靠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这种单一的外部融资行为不仅受到法律和政策的限制和影响,也给物流金融业务本身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

物流企业因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完善、人员素质低下、管理决策失误、运输保管不当导致质押物毁损、灭失、监管企业资质差、内部人盗窃、质押物定价评估不公正、不准确等原因,存在质押物不足或失效的风险。由于金融机构涉足物流金融的时间不长,在贷款工具设计、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方法和内部监控等方面缺乏经验,且受到各种制度和法律的制约,难以避免操作上的疏漏和失误。在中国,企业的内部管理风险往往更大。

物流金融业务通过控制出质人的资金流和物流全过程来控制风险。其业务流程复杂,操作节点多,来自操作过程的风险主要有质押风险和仓单风险。

物流金融从业人员不仅要熟悉相关金融业务,还要熟悉质押品及其所在行业(如钢铁、汽车),对市场趋势有准确的判断,具有敏捷的思维和判断能力及应变能力。实践中,由于各经营主体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对岗位相关要求的理解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导致道德风险和内外欺诈。

主要是制度安排上的一些缺陷。比如,由于目前资产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评估方法和标准不统一,导致质押物价值难以与融资金额保持一致,融资回收隐性风险增加;质押制度也存在标准仓单难以设立、质押物难以处置等问题。传统保险各方面相对独立,未能提供包括包装、装卸、配送加工、配送等诸多物流环节的全程保险服务;现代物流的制度设计不适合实际运作中的准时制和快速反应运作机制,等等。这些制度安排的缺陷会削弱信用制度、质押制度、保证保险制度和操作制度作为风险转移手段的效果,甚至可能增加风险。

目前,我国完整的信用体系尚未形成,金融机构无法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企业的发展前景做出正确判断;中小企业还可能在采购数据、生产数据、销售数据中采取虚假或不真实的金融机构信息,使金融机构因无法获取真实数据而无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降低资金使用风险;物流企业作为参与融资过程的第三方,为了拉拢自己的客户,可能会向金融机构提供虚假数据,误导金融机构;另一方面,由于物流企业收集的信用风险管理数据的信息只是原始数据,当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时,信用风险管理决策的正确性存在很大风险。

效率的降低意味着风险的增加。物流金融业务的利润增长低于业务量的增长,业务的增加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利润,也就是说物流金融服务的效率下降了。

应付策略

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将管理和市场前景较好但由于资本不足而陷入困境的物流企业和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的部分贷款转化为对该类企业的授信额度,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融资和最终结算。物流企业根据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并直接利用这些信用额度为相关企业提供灵活便捷的质押融资服务,而金融机构基本不参与融资项目的具体操作。

运用资本营销手段,通过资产重组、持股控股、资产并购、产权置换、发行股票或债券、发起或借壳上市、票据融资等方式,扩大规模,壮大实力,扩大市场份额;发展实物和技术融资业务,尤其是大型耐用设备租赁和物流运营相关关键技术领域;发展其他金融信贷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支票、信用证、保函等)。)适合商业贷款以外的现代物流企业发展;扩大物流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可以是上市投资基金,也可以是非上市投资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由财政补贴和企业多元化投资构成);也可争取海外基金和政府财政的战略投资。

利用大型物流公司集团的优势,以购买股权的方式直接控股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生产企业和众多经销商的资金流、物流、商品流、信息流有机结合,服务与融资绑定,封闭运作,为整个供应链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建立符合物流金融业务实施要求的企业组织架构;控制信用风险;控制运营风险;加大物流财务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力度;完善现有法律体系,提高可操作性,加大执行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财税制度,计提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准备金。当质押物市值低于融资金额时,通知融资企业增加质押物,损失准备金用于冲抵质押物损失。

根据融资期限长短和质押融资比例,提前缴纳风险保证金,承担质押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当市场价格跌至警戒线时,通知融资企业按约定增加质押和保证金;出质人超过融资期限的,风险保证金用于冲抵融资金额或实现质押的差额;出质人按期归还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建议保险公司整合相关险种,为物流金融业务提供涵盖供应链各环节的完整保险解决方案。保险公司通过在综合责任险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等保险要素,可以帮助物流公司在自我创新、增加利润的同时防范金融风险。

物流企业面对出质人,对每笔融资业务按适当比例收取“风险补偿金”,形成物流风险基金,负责补偿物流业务中发生的风险损失。与保险公司投保相比,物流企业自保和物流风险基金可以更好地避免物流运作中因保险而产生的不负责任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