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行为管理十二条禁令

法律分析:《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严格禁止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禁止从事的40种行为,规范了员工的行为。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将按照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从重或从重处理,直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一抓两级”,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责任。

法律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严禁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日常业务管理

1.禁止员工将其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2.禁止员工利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供便利并从中获取利益;

3.禁止使用虚假文件、资料或者为无有效证件的客户开户;

4.严禁柜员自行办理业务;

5.严禁员工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

6.严禁以银行名义代客户理财,代他人保管存单、存折、银行卡、密码、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票据、印章、网银宝、有效身份证件和重要物品;

7.禁止使用他人印章、操作卡、密码、业务印章进行业务操作;

8.严禁刻制、伪造或者涂改、盗用印章或者将业务印章、私人印章借给他人使用;

9.严禁擅自打印、套印或销毁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

10,严禁违规办理擦账、挂账、错账、挂失等业务;

11.严禁在未审查传票、核实账目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在重要文件、函件上授权、质押、签字、盖章;

12.严禁向客户提供虚假报表、余额查询表、出资证明、存款证明、虚假注资(增资)或其他虚假资信证明;

13.严禁隐瞒、缓报重大可疑交易或者违规核销、处置预警信息;

14,严禁增减存款业务量或信用卡、电子银行交易量;

15,严禁非法授权;

16,严禁越权或变相越权办理各类业务;

17.严禁帮助或默许客户编造虚假信息、撰写虚假调查评审报告或隐瞒调查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18.禁止员工使用化名、冒名或伪造、涂改、窃取客户信息办理业务;

19,严禁违规办理多人贷款供他人使用的信贷业务;

20.严禁职工审批和发放农户贷款;

21.严禁员工违规办理个人自助循环贷款或发放个人贷款;

22.禁止职工截留或借用惠农卡,套取农户贷款资金;

23.严禁客户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员工本人或其控制的其他账户;

24.严禁应入账的资金不入账、少入账或拖延入账;

25.严禁擅自动用或释放抵押物或保证金;

26.严禁销毁、隐匿或擅自篡改合同、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数据、凭证或其他资料;

27、严禁在招投标或资产购置、处置、租赁、装修和采购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

28.严禁虚列费用或设立、使用“小金库”;

29.严禁员工违规对外担保、承诺或出具保函;

30.禁止员工违规上门收发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

31.严禁违反规定管理、保管或更改仓库、ATM等自助银行设备的密码或密钥;

第二章日常行为管理

32.严禁员工向客户借款或将资金借给客户使用;

33.禁止员工与客户发生异常资金交易;

34.严禁员工组织、参与或介绍民间融资;

35.禁止雇员从事第二职业、经营企业或在与银行有利益关系的企业兼职;

36.严禁员工在企业中参股、分红或接受干股;

37.严禁擅自向客户或相关单位借用房产、车辆等大额资产;

38.严禁窃取、泄露、出卖本行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严禁在互联网和媒体上传播或散布有损农行声誉的言论和消息;

39.严禁员工组织和参与“黄、赌、毒”;

40.严禁强令、指使、授意员工违规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