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的M&A进程

在M&A的筹备阶段,M&A公司确立了M&A战略后,应该尽快组建M&A团队。一般来说,M&A团队包括两个方面:M&A公司的内部员工和聘请的专业人士,至少包括来自投资银行的律师、会计师和财务顾问。如果M&A涉及更复杂的技术问题,也应聘请技术顾问。上市公司M&A方式:(1)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不经过证券交易所,直接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及其他约定事项,收购上市公司股份。(2)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一家上市公司持有的全部股份,当收购人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继续增持股份时,以要约方式向该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以约定的价格购买该股份,以取得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3)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是指公司的管理者利用贷款或股权交易所筹集的资金收购公司的行为。MBO的结果是,公司的经营者变成了公司的所有者。(4)公开征集受让方:上市公司可以利用竞价的优势,实现股权转让收益的最大化。(5)一致行动人收购:是指一个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 * *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扩大其所能控制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6)债转股:收购人将对目标公司的债权转换为股权或者从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债务,再将债权转换为股权,达到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目的,从而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并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如果合并前的公司存在应纳税而未缴纳的税款,合并后,由于继承关系的存在,合并后的公司将面临承担合并前公司纳税义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