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为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精神,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079。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淄博周村区米山路30号,255300。
第六条办学性质和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七条学校历史沿革:学校前身为山东丝绸工业学校,创建于1960。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被教育部升格为高职院校。2014更名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第八条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占地面积3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腾讯云互联网学院设有轻化工程、机电工程、商业贸易、纺织服装工程、信息工程、艺术设计、工商管理7个系和1个二级学院,设置32个高职招生专业,其中中央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级职业院校1个,省级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拥有1个省级实训基地,23门省级精品课程,4项省级精品资源,形成了以电子商务、创意设计、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为核心,涵盖生产、管理、运营、设计协同发展的专业体系。
学校致力于建设家长放心、学生舒心、企业满意的高职院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努力培养专业扎实、技能过硬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拥有“智慧校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全覆盖,校园网络WIFI全覆盖,教室和宿舍空调全覆盖;学校有驾培中心,在校学习期间可以轻松拿到驾照。
校企合作多元化教育模式:学校与山东世博华创传媒有限公司、南京贾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滕循科技集团、山东惠科教育科技集团、山东郭凯航空教育集团、安百里会计教育集团、中德梁冬教育科技集团、青岛蓝色经济教育集团、上海赛特丝绸进出口公司等企业深度融合。建设15校企合作招生专业,引入企业认证体系,与行业发展同步优化课程标准,开展项目化综合实训教学,构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打通* * * *享有的教育资源:率先成立淄博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目前校内实验实训室(场、公司)112个,校外人才培养实践基地126个。学生可以在学校直接参与企业项目的制作,为企业提供设计、打样、研发、测试等技术支持和服务。,实现了从“学生”到“专业人士”的零过渡。
校地一体的创业环境:学校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免费的创业场所和专业老师指导,与淄博创业大学联合开展SYB创业培训,让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实现创业梦想。
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的工作理念,是山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一带一路”全国校企交流协会理事单位;与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日本、马来西亚、泰国、孟加拉国等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建立柬埔寨、孟加拉国、越南四个海外人才培训基地;与JD.COM大学共建艺术设计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引进美国帕森斯设计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先进的服装设计课程体系,打造国际化服装设计学院,搭建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学校拥有高标准的留学生公寓,每年招收国外优秀学生来华学习,鼓励学生“出国”学习交流,每年资助优秀学生到国外高校交流学习,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打造具有高职教育国际化特色的名片。
高薪就业体面工作: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高薪就业体面工作”为目标,建立了科学的就业服务体系和完善的数字化就业信息平台,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一对一”跟踪服务和全方位指导。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紧密结合企业岗位要求,人才培养定位更加准确,实现了校企在人才培养和就业服务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学生的工作稳定率、起薪、专业匹配度、就业质量不断提升,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连续多年保持较高水平。
第三章组织保障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专业,制定招生办法,审查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设立专门监督电话:0533-6821189,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入学条件和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和基本录取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参加2020年分类招生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
(3)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档案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外语要求:专业语言不限(学校开设英语课)。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第十七条空勤专业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双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斜视,无传染病史,无纹身;没有明显的“O”型和“X”型腿。
(2)身高:男生173-184cm,女生163-174cm。
第十八条准入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的招生专业对选修科目没有要求。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总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入档考生,直至名额满员。
(三)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规定。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某一专业报考人数较多但计划不足,则从其他专业调剂计划中平衡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执行。详情如下:
1.学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院校(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对于山东省进入档案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和对艺术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本省相关投档规定。
(5)学校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或直接致电学校招生办查询录取结果。
(六)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考生入学后确有专业调整需求的,按照学校专业调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六章收费、退款和补贴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收费
(一)学费标准:会计、统计与会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专业4800元/年,其他普通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以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执行。
(2)住宿费按省发改委统一规定收取:800元/年。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完善的学生奖助制度,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奖、助、贷、勤、免、补等奖励和帮助。
政府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4000元、3000元、2000元/年);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年)。
学校奖学金:有学校奖学金(1000-500元/年)和先进集体和个人奖(1000-200元/年),资助优秀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交流活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和补助。此外,学校还有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入学后可以直接申请。
企业奖项:校企订单培训班均有企业职称奖学金,获奖比例40%;有企业在学校冠名助学基金,每年给学生提供助学补贴或者毕业后返还学费。
第二十一条退款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休学或因学校纪律被开除学籍的,剩余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学生的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七章新生资格审查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报名的新生进行复试,并进行相关科目的文化测试。在复试过程中,对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医疗事故等弄虚作假方式取得报考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开除。
第二十三条根据《关于调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省外新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转移户口。
第二十四条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八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第二十五条证书授予条件: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
第二十六条授予学校名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第二十七条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学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学校联系和协商方式
联系电话:0533-6825887、6811618、6811399;
传真:0533-6825887;咨询QQ: 690656632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