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的权利是什么?

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就是作为董事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叫主动董事,是指被任命在董事会内部担任特定职务,并对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雇员。独立董事与公司无关。可以独立发表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包括一些重大问题发表意见。证监会要求自己的意见必须是独立的,不会被某个集团的利益所左右。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