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与自然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法律分析:1。投资人不同:自然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设立,法人独资企业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唯一出资股东设立的公司;
2.责任不同:在自然人企业中,非法人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独资是指股东依法设立的营利性公司,公司一般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