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哪些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如企业所处行业、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性质等。
3.集团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人和批准财务报告的日期。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样,企业编制财务报表的制度基础就清楚了。
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仅部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应当在附注中予以反映。
(四)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披露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
1,重要会计政策说明
由于企业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化,有些经济业务可以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即有不止一种会计政策可供选择。
在解释会计政策时,特别需要披露以下两项:
(1)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这些属性直接且显著地影响着报表使用者的分析。这一披露要求便于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项目是在什么计量基础上计量的,如存货是按成本计量还是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2)确定会计政策的基础主要是指企业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对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所作出的最具影响的判断。
2.重要会计估计的描述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强调了对会计估计不确定性的披露要求,企业应当披露会计估计不确定性的关键假设和确定依据,这些假设和依据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发生重大调整。
在确定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的过程中,企业有时需要估计资产负债表日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对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信息。
(六)重要事项的说明
企业应尽可能以列表形式,结合文字和数字描述,披露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变动,报表中明细项目的总额应与报表项目的金额相挂钩。在披露顺序上,一般应遵循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顺序和项目列示的顺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这主要包括或有事项和承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具体披露要求应遵循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分别参考相关章节的内容。
扩展数据
注释的编制形式:
1.尾注注释:这是注释的主要编制形式,一般适用于注释较多的项目;
2、括号:这种形式常用于为会计报表主体提供补充信息,因为它直接将补充信息纳入会计报表主体,所以比其他形式更直观,不容易被忽略。缺点是包含的内容太短;
3.备抵账户和附加账户:设置备抵账户和附加账户,并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可以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意义的信息。目前这种形式主要是指坏账准备等科目的设置;
4.脚注说明:报表底部的注释,如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已计入固定资产原价的固定资产原价的注释;
5.补充说明:一些不能纳入会计报表主体的详细数据和分析资料,可以在单独的补充报表中说明。例如,补充报表可以用来揭示关联方的关系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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