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合同管理对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效益的获取具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企业客户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相互配合,齐心协力,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做好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董事长授权总经理主管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是档案室;副总经理负责房地产开发和施工合同的管理;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起草和履行。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其他部门、机构、分支机构等。不准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考察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和履约能力,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如确需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合同内容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有:
1.开头请记下双方的全名、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工程的起止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期限、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双方的相互配合等。产品合同应当载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和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和验收方式、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
3.结尾:注意双方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标明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