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的投标条件是什么?
金融租赁公司的投标条件如下:
1,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
3.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专业人员。,且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至少三年租赁行业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与融资租赁产品相关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办理外商投资备案手续,各地区要求不同,重点审核的内容也不同。一般来说,对股东的资产数额有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管的经历、学历也有相应的要求。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并向国务院成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
第十条
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但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十一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申请。载明拟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
(2)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和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及相关材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业务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