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1,担保金额500万元以内,年担保率5%。2.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年担保费率为4%。3.担保金额超过654.38+00万的部分,年担保费率为3%。4.按上述费率收取担保费不足2000元的,按不低于2000元收取。
法律依据:《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担保机构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照不超过1%的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和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支付。累计风险准备金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提取差额。《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担保机构运用资金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率性原则。担保机构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10%提取保证金,存入主管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除担保机构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任何机构不得动用。担保机构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必须存入专门的银行账户。不低于80%的其他货币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以及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家重点企业债券;不高于20%的部分,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用于买卖证券投资基金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