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需要偿还债务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股东是否需要偿还债务,视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相关法理原则,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公司承担,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必须足额缴纳出资,并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取得股权。公司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自有财产承担,与股东无关;

2.特殊情况下,如有股东虚假出资,无实际出资,或出资未达到章程约定的比例。一般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以实物出资的,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文件。如果公司在诉讼中不能履行债务,受理案件的法官或律师可以查询这些材料。如果这些材料不存在,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7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188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