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必须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决议采用一人一票制,董事会应当记录会议内容。一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使公司受到损害,所有出席会议的人都负有赔偿责任。

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而且,如果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那么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表决的事项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范围;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6.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负责。

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内容

1,会议次数

董事会以会议的形式做出决议,必须召开会议才能发挥作用。所以要保证会议次数,防止董事会因为长时间不开会而弱化作用,甚至形同虚设。所以《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没有限制因实际需要召开更多的会议。

2.会议通知

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如果是董事会召集的临时会议,可以另行规定召开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时限。

3、会议主持人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

4.会议的法定人数

董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由于董事会成员人数有限,以全体董事人数为准,只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才能召开会议,否则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过少,大大降低了会议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5.会议决议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通过,这是对决议程序的严格规定。必须以全体董事人数为准,而不是以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准,这样才有代表性,有利于决议的实施。

6.董事们亲自出席

董事会是公司的集体决策机构,讨论公司内部事务,董事之间交换意见。因此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范围。说明董事会会议应该由董事本人出席。本人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但不能委托非董事出席。

7.会议纪要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即董事和记录人应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

以上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表决事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