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经历了几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
中国信托业经历了六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
具体六项整改如下:
1982年,国务院决定清理信托业,开始严格限制信托公司的设立权限,将计划外信托业务统一纳入全国信托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行综合平衡。
1985年,鉴于1984年全国资金失控、货币发行量过大的情况,国务院要求停止办理信托和信托投资业务,已经办理的业务要清理收缩,次年限制信托业资金来源;
1988中央、国务院发文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同年10,国行开始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第二年,鉴于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发展迅速(高峰时超过1万家),管理混乱,国务院进一步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
1993年,为了治理金融体系中的乱象,国务院开始全面清理各级人民银行越权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1995年,国家银行总行在全国范围内重新审核登记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与其经营的信托投资公司脱钩;
1999年,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家银行总行决定对现有的239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全面整顿和合并,按照“信托为主、分业经营、规模经营、严格监管”的原则,重新规范信托投资业务范围,将银行业和证券业与信托业分开,同时制定严格的信托投资公司设立条件;
2007年开始实施“信托新政”,压缩信托公司固有业务,突出信托主业,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展同业拆借以外的债权业务,原则上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产业投资。
综上所述,中国信托业经历了六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