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财务会计问题
★2009年6月5438+2月10,某企业从东方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按合同约定预付货款8万元,并作会计分录。
借方:预付账款-东方公司80000
贷款:银行8万?
★12年2月20日收到东方公司材料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材料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00
贷款:提前还款-东方公司117000
借方:预付账款-东方公司80000
贷款:银行8万?
★12年2月20日收到东方公司材料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材料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00
贷款:提前还款-东方公司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