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的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是
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志俊(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志俊坪山”)收到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下发的《补充药品申请批准通知书》,同意将奥美沙坦酯(20mg/5mg)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国药志俊坪山。
2022年2月8日,国药智君平山与吉林尚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林尚德”)签订《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合同》,吉林尚德将其正在申请注册的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20mg/5mg)的药品上市许可转让给国药智君平山,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3,3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