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一个小型的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由国家严格审查,个人或公司很难投标。
编制方法和所需材料:
设立证券交易所,应当经中国证监会审查,并报国务院批准。实践中,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章程草案和主要业务规则;加入委员会的候选人名单;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及其简历;场地、设备和资金的说明;拟任管理人员的说明;等一下。
其中,证券交易所章程主要包括:设立目的;姓名;主要办公和交易场所及设施的位置和功能范围;会员资格和入会、退会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对成员的纪律处分;组织机构及其职权;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资本和财务事项;解散的条件和程序等。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证券交易所有两种:公司制的营利性法人和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后者。目前中国大陆有两个证券交易所,分别是1990 2月成立的上交所和1991 7月成立的深交所。中国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和台湾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