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能不能具体一点?
比如A公司需要保安,要求B劳务派遣公司派10保安。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甲公司按月支付乙劳务派遣公司费用。b劳务派遣公司与这20名保安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购买社保。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即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这就产生了三重法律关系:
一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形成共识订立劳动合同;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达成协议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实际雇佣关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指导和监督。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实践中,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问题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两种:
1.用人单位可以承担与劳动关系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相应派遣资质的,可以将劳务派遣单位视为职业介绍机构,导致劳动者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从而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与劳动关系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明知派遣单位不合格,对被派遣员工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院审判实践中,派遣单位不具备派遣资格,且用工单位明知的,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员工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应通过营业执照或法律调查等方式严格审查派遣单位的资质,以减少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