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财富管理公司

据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官方账号消息,9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金融”)法定代表人周某某、执行董事田某某等12人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13年6月至2010年6月,犯罪嫌疑人周为解决其公司项目资金问题,注册成立(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自2015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先后成立了财富、善邻宝、开心钱庄(后更名为“宝”)。

截至2018年4月9日,“林山金融”共非法集资人民币736亿元。警方表示,非法集资款大部分用于向早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从而制造公司投资盈利、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挥霍在支付高额佣金、租用豪华办公场所、广告等高额运营成本和个人挥霍上,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持运营和支付本息。

案发时未付本金共计2654.38+0.3亿余元。截至目前,警方已查封冻结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股权。经过全力追回,目前已初步追回现金6543.8+0.5亿余元。现在追回损失的工作还在进行中,最后的清退将依法进行。

警方称,周某某、田某某等12公司核心高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浦东公安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上述12人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余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