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农民成立合作社的条件和政策

农村合作社的设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成立合作社必须有五个以上的成员;

二是合作社社员身份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下岗职工身份;

第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自愿的。

建立农村合作社启动的程序:

第一,准备发射;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第三,推荐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第四,召开全体创始人大会;

第五,建立工作机制;

六、登记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一系列文件。

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文件和证件有:

首先是应用;

二是全体发起人签名盖章的创立大会纪要;

三是全体发起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是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是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是住所使用证明;

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提交上述文件后,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受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申请后有信息需要变更,需要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