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想和我一起成立公司,对方出资,我以技术和管理作为股份。
甲方:
乙方: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该技术协商确定价值,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为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让手续,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技术顺利转让给上海东方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由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方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和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和专有信息严格保密,不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也不用于专有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身份,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六条: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审批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现有全体股东(签章):
合同签署地点:
合同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