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对提前还车贷收取违约金合理吗?

法律分析: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贷款机构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对还款期限前还贷违约金的收取有约定。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半年或一年内不得提前还款,或者在还款期限前支付多少违约金。还有一种情况,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借贷双方并没有实现约定。那么这个时候贷款机构通常会按照行业惯例收取相应比例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支付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