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公司非法集资,离职也没关系。
法律分析:业务员只要参与了招揽客户、投资等非法集资活动,无论辞职多久,都不应该心存侥幸。他应该积极配合警方调查,积极退还赃款,包括提成奖金、业绩、退赔等。如果基本工资没有明显高于当地同岗位收入,则不需要退费。即使你只是一个普通的业务员,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如果你帮公司散发传单招揽客户,成功招揽了很多客户,并获得佣金,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的文员,不是业务岗,如果警察要求你协助调查,你也要积极配合。一般来说不会有问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掩饰公众存款二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掩饰公众存款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笔以上,单位非法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笔以上;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造成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造成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