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主动辞职怎么办?

公司让员工主动辞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是违法的。

如果公司强迫员工离职,员工可以拒绝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1.单位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五)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因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