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法律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不超过10年;但境内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前获得的限售股至少要满足证券交易相关锁定期的规定,通常最短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最长为36个月。对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性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中国非上市公司通常定在3 ~ 8年。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股权之日起不超过65,438+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