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的构成

法律分析:

一致行动是各国或地区上市公司收购立法中的一项关键监管行为,也是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人,是指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一起,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扩大其所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一致行动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中是相互一致行动人。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投资者在下列情况下属于一致行动人:

(一)投资者之间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是主要成员,同时兼任其他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4)投资者参与另一个投资者,能够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5)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7)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八)为投资者工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的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10)董事、监事、 前款所称同时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或者前款所称本人或者其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十一)与本人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公司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十二)投资者有其他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