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的计算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相关规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反映企业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部分。

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净利润与少数股东损益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扣除内部交易后的净利润+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金额;

2.少数股东损益=少数股东权益占子公司当期净损益的份额。

扩展数据: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1)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应当将被投资单位确认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2)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及以下表决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但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大部分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中拥有多数表决权。

(3)在确定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及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母公司应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无论是小型子公司还是具有特殊业务性质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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