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成立的意义

2010响应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和工商企业的作用,形成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由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协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中国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内动态调查委员会新农村工作委员会、河南华宇新农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陕西丰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乌市康庄新科种业有限公司、河南华宇建筑劳务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华晨新农村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伊川县伊赛养殖合作社等十余家新农村相关单位 河南省联合决定将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协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改组为“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依法开展工作,并定性为新农村建设管理机构、社区组织、人民团体、工商企业等公益性合作组织。

自2008年3月3日成立以来,在协会名誉会长郝胜其(中共中央办公厅原副主任)、专家委员会主任徐跃仙(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的指导下,协会成员深入实践,大胆探索,做了大量基层调研, 并提出了“百年沧桑三农,农改潮已悄然成”和“百年沧桑三农,农改潮已汹涌”的结论,提出了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金钥匙——农村社区、城镇化建设与管理、农业产业化、企业管理与经营、农民知识化、市民化待遇、统筹规划。 从实践中我体会到,只有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建设一体化发展,才能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目标,中华民族的复兴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