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组织结构是什么?

单位制、总分行制、银行控股公司制、跨国联合制。

中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二、专业银行可以采取国家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形式;

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的组织形式。

参见商业银行法的概念,我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国家专业银行转为真正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原则的规定。

扩展数据

单位制是指银行只在一个地区设立营业机构独立经营,但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历史上,美国是最典型的采用单位制的国家。

在1994之前,美国不允许银行跨州经营或设立分支机构,各州也规定了一家银行可以开设的分支机构的种类和数量。这种制度有利于防止垄断,并立足于当地条件。而单位制不利于金融创新,运营成本高,难以实现规模经济。有鉴于此,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里格斯-尼尔州际银行和分行效力法案》,允许商业银行跨州设立分行。该法案规定,从6月1997日起,银行可以全方位跨州经营,这使得美国银行从单位制向总分行制转变。

银行股份公司制是指大型银行或企业成立股份公司,然后公司并购两家以上银行的组织模式。银行控股公司通常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大银行组建控股公司,与其他银行合并;另一种是非银企业成立控股公司拥有银行股份。

跨国联合系统

由不同国籍的大型商业银行建立的国际银行联合体的组织模式。这是银行业国际化的主要途径,是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产物。

总分行制有利于筹集和调剂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总分行制度也有利于抵御风险,增强竞争力。但总支体制也有弊端,不仅可能导致过度集中和垄断,还会增加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