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顺序

一、企业利润分配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1.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分配给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按顺序直接分配给股东的,股东应当返还。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166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由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公司公积金是用来干什么的?

1,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2.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3.该公积金可以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

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亏损应从以前年度税后利润中扣除弥补亏损,不得直接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公司能分配收益自然是好的,说明公司有利润。但在实际操作中,公司有赢有输是必然的,有时根本无法向股东分配利润。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下方按钮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