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表决权比例
法律分析:股东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