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性:

违反规定的,可以参照具体法律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价格、质量、履约期限等,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总数不得超过200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的资产规模或者收益水平,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