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问题一票否决
法律解析:董事会决定事项的一票否决权是指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一名或数名董事对董事会决定的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其实质是强调董事会决议必须经一名或数名董事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会时,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